首页    version 1.0.1    新闻动态    [文字稿]应急研究与实践前沿8分钟:唐钧 - 应急中的公众自组织

 

编者按

 

中国应急管理50人论坛·第十届学术(青年)论坛升级改版,希望"研究和实践能够更面向真问题,有更多互动;共同体能够回归初心,有更多实质参与"。其中,分论坛报告邀请了业内资深专家用8分钟时间指出该议题的研究前沿和实践需求。本期推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治理研究院副院长、公共管理学院教授、应急管理专业负责人唐钧老师针对“应急中的公共自组织”议题提出的未来研究前沿。

 

 

唐钧 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治理研究院副院长、公共管理学院教授、应急管理专业负责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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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“公众自组织”这个主题的科研,建议从三个视角,系统地展开研究。

 

一、“定位——价值”的视角,明确公众自组织“第一响应人”定位和“双重”社会价值

 

(一)定位“5分钟关键救援期”,发挥救死扶伤的应急价值,完善配套规划和机制

公众自组织作为整个应急管理体系架构中的一线力量,承担协助现场呼救、传递救灾信息、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等任务,对于提升现场救援效率具有明显作用。为充分发挥公众自组织灵活性高、响应速度快等特点,应完善公众自组织参与应急实救援的顶层设计,构建“生活——防灾的一体化规划”,明确其职责范围、参与方式、协作机制等,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急救网络,织密“5分钟关键救援期”,解决基层应急问题“面广、量大、述求多元化”等问题。

 

(二)定位“社会公益精神”,提升公众参与公益的社会价值,建立健全准入、帮扶、培养、考核等机制

公众自组织具有明显的公益色彩。应深入挖掘并充分发挥其社会公益精神。通过积极传递正能量,带动周边群体和专业组织有序参与到应急救援中,推动可持续发展和良性循环。同时,应构建完善的准入机制、帮扶机制、培养机制、考核机制,筛选技能过硬的自组织,注重培养机制,设置奖惩制度,持续提升组织的公益精神,发挥正能量导向的社会价值。

 

二、“结构——功能”的视角,发挥公众自组织应急救援的功能,推动公众自组织的结构匹配

 

(一)发挥自组织的院前急救功能,要求建立健全专业职业资质体系

《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》约定:鼓励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院前急救。因此,公众自组织应加速适应和融入职业资质体系,强化具备基本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的成员,可视条件情况联合专业医疗机构开展专业培训、模拟院前急救的演练等活动,提升公众自组织在救援救治中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。

 

(二)发挥安全风险排查的功能,要求强化固化相应的风险化解机制

公众自组织往往在事前风险防范和事后善后恢复阶段发挥重要功能;因此,公众自组织应更多地扎根基层,发挥了解群众的多元化需求的优势,准确把握基层动向,及时预判预警潜在的安全风险源,提前开展风险干预,抓早抓小,把问题解决在基层。例如,建立健全“安全网格员”制度,尽早化解基层的消防、治安、矛盾纠纷等问题,提升基层的风险防范能力。

 

(三)发挥维护救援秩序的功能,要求优化完善协同联动制度

公众自组织在维护救援秩序方面展现出独特优势。其具备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深厚的社区情感,能够迅速调动社会资源、动员社区居民参与到救援工作中。同时,完善与政府、专业救援队伍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协同联动的制度设计,在救援现场协助政府和专业机构开展人员疏散、交通管制、物资调配、救援宣传、心理疏导等工作,维护现场救援秩序。

 

三、“发展——保障”的视角,紧扣发展必需的队伍建设和技能提升,持续提升公众自组织的综合保障

 

(一)公众自组织队伍的可持续运营,应依法依规开展工作,拓展多元化的资源渠道

公众自组织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,普遍存在经营收入相对较低,且较难获得社会捐赠。由于应急救援的资源往往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分配,规模较小的公众自组织难以获得足量且可持续的资源保障。因此,公众自组织应依照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积极与政府部门、企业和其它社会组织建立沟通合作机制,争取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,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。同时,通过社会筹资、政府资助、企业赞助等多种方式,拓宽公众组织的资金来源,保障可持续运营。

 

(二)公众自组织的技能提升,应主动对接专业部门,强化培训与实战演练

公众自组织中的应急力量专业人才储备数量短缺,在应对复杂的灾害场景时难以提供高效、科学的救援行动。公众自组织应主动与专业机构和相关部门对接,借助联合专业救援机构开展各类型的活动,提升组织内成员的专业技能。同时注重跨界合作和资源共享,与不同领域、行业的组织建立合作关系,拓宽应急力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筹备,尝试构建与公安、消防、卫生、交通等部门的联动机制,提高应对复杂灾害场景的救援能力。

 

综上所述,针对公众自组织的科学研究,是个富有挑战性的任务;建议从“定位——价值”、“结构——功能”、“发展——保障”等多元视角,从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立场,尝试全面优化和完善公众自组织参与应急救援的制度和规划设计,积极推动构建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公众自组织体系,确保其在应急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。

 


1. 专家后补充信息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(2024版)第四十条规定: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、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,取得国家规定的应急救援职业资格,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。

 

专家简介:
唐钧,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治理研究院副院长,公共管理学院教授、博士研究生导师;国务院安委办城市安全专家组专家成员,国家消防救援局特约研究员,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“中国警察网舆情智库专家”,中宣部对外新闻局“新闻发布相关领域专家”,检察日报社“互联网+检察”新媒体指数学术顾问,北京市千龙智库舆情风险评估治理中心首席专家;社科院蓝皮书《中国安全风险治理和安全发展研究报告》主编,《中国机构编制》杂志编委,《中国消防》杂志顾问;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理事,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理事,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310)委员等。

主持中央和地方的重大课题项目三十余项,出版《政府公共关系》《政府公共关系策略与实务》《应急管理与危机公关》《形象危机应对研究报告》《政府形象与民意思维》《应急管理与风险治理》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管理》《政府风险管理》《公共危机管理》等专著十余部,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。

 

文稿来源:唐钧

审核:吕孝礼

排版:郭文博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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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4-07-06 08:56